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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2_银保监会: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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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银保监会: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2021-10-22 18:16:42来源:经济日报责任编辑:李书济10月22日,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为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规范市场秩序、防范 ...
10月22日,互联记者从中国银保监会获悉,网人务专为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险业规范市场秩序、银保防范经营风险,实施身保属管促进公平竞争,互联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网人务专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险业通知》(简称《通知》)。
近年来,互联网保险发展较快,已成为保险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由于部分保险机构违规经营、不当创新,互联网渠道投诉激增、竞争无序,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引发社会各界关注。银保监会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于2021年2月1日修订实施。《通知》作为配套规范性文件,着力规范互联网人身保险领域的风险和乱象,统一创新渠道经营和服务标准,旨在支持有实力、有能力、重合规、重服务的保险公司,应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保险服务。
《通知》分为三个部分,共二十二条,同时配套下发《关于试运行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经营条件。满足偿付能力充足、综合评级良好、准备金提取充分、公司治理合格相关要求的保险公司,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
二是实施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专属管理。明确保险公司可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人身保险业务范围,细化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开发规则,加强互联网渠道经营行为监管。重点解决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定价不科学、宣传销售不适当、管理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监管。首次实施分渠道定价回溯监管,建立登记披露机制,探索问题产品事后处置机制。
《通知》下发之日起施行,新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须符合各项条件和规则。已经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整改,不符合《通知》有关条件的主体和产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关于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定价回溯机制,《通知》规划了一年的试运行期,以便调整有关指标参数,保障回溯机制运行顺畅、科学有效。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完善互联网保险监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压实主体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经济日报记者 李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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