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休闲 > test2_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扫码缴费” 正文

test2_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扫码缴费”

来源:喋喋不休网 编辑:休闲 时间:2026-09-13 05:30:51
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扫码缴费”2023-05-10 10:36:4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邱迎  本报北京5月9日电  (记者齐志明)当前,扫码“必须关注公众号才能开发票”“必须使用小程序才能点餐”“必须扫码缴费”,扫码点餐诸如此类扫码强制关注使用的经营缴费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经营者将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不制消小程序作为消费者行使权利或享受服务的得强前提,是扫码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扫码点餐规定,涉嫌侵犯了消费者的经营缴费自主选择权;通过扫码关注公众号、使用小程序获取与服务无关的不制消消费者个人信息,涉嫌违反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得强法律法规。

  对此,5月9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开劝导相关经营者: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对消费者索要发票的要求,经营者不得拖延、拒绝,不得设置门槛。通过提供多种服务方式以保障消费者选择权等合法权益,不得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或使用手机APP、小程序进行自助点餐或购物、缴费。经营者不得利用公众号或手机APP、小程序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


  《 人民日报 》( 2023年05月10日 10 版)
热门文章

0.0906s , 8506.7578125 kb

Copyright © 2026 Powered by test2_经营者不得强制消费者“扫码点餐”“扫码缴费”,喋喋不休网  

sitemap

Top